引
言
近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部关于公布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的通知》(交运函〔〕号,以下简称《通知》),确定了全国52个县(区、市)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第一批创建县(区、市)。集团综合规划院综合运输规划研究中心承担的申请报告与实施方案编制为扬中市成功入围全国首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名单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申请报告总结凝练了扬中市在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城乡客运服务、城乡货运物流及城乡交通运输发展环境等环节发展成就和可复制推广的经验与做法。在此基础上,实施方案提出围绕生态宜居市、特色产业岛、江中花园城发展定位,大力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建设,基本形成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通过城乡交通运输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强化对外交通便捷联系,补齐基础设施发展短板;通过城乡客运服务一体化建设,缩小城乡交通基本公共服务差距,实现公众出行服务均等化;通过城乡货运物流服务一体化建设,加快城乡货运物流融合,推进农村物流建设;通过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发展环境营造,建立组织保障机制,加强政策引导与资金保障。把扬中建设成为全国一流、全省领先、人民满意的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实现“江中明珠、交融通达”的建设目标。
《通知》要求各创建县(区、市)进一步完善创建实施方案,突出创建特色,明确发展目标,细化工作任务和部门分工,完善保障措施,全面提升创建实施方案的可操作性。同时,明确将加大对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示范县的政策支持力度,对符合“十三五”规划,具备条件的通乡镇、建制村硬化路、旅游路、客运场站、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等项目给予优先扶持。此外,还要求加强对创建工作的动态监督,加强经验交流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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