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曾被“高收益、低风险、稳赚不赔”的投资项目所吸引?
你是否曾以为这些项目让你一夜暴富不是梦?
天上不会掉馅饼!
这种宣传很有可能是非法集资!
小心一不留神血本无归!
近期,宝应县检察院办理了一起在电商平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沈某某通过手机、网络、宣传册等简单的宣传方式,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金额高达余万元。
“消费返利”原来是个圈套
“公司推出消费返利活动,天返还商户全额保证金、天赠送会员3倍消费积分,积分可在平台或加盟商处消费,或兑换等值人民币,多充多返,赶快加盟我们吧!”
“公司通过消费返利获得利润,只要不断有会员加入,这个平台就会不断运行下去!”
年7月至年7月期间,沈某某在宝应县内通过上门宣传、广告宣传,以消费返利为诱饵向社会公众非法吸纳资金,持续采用“借新还旧”的方式兑付加盟商家的保证金、货款积分,两年内余名商户不慎落入非法集资陷阱,遭受经济损失。
宝检君普法时刻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予回报的行为。集资犯罪有四种常见手法,如遇以下情形,务必提高警惕!
01承诺高额回报
高利引诱是不法分子欺骗投资人屡试不爽的招数。不法分子为吸引投资人目光,往往会说项目收益高,且稳赚不赔。一开始,投资人或许能够获得收益,但往往是用后来人的投资款兑付给前投资人,一旦资金链出现问题,不法分子很快就会携款潜逃。
02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往往打着高大上的名头,编造各种虚假项目,从过去的农林矿业开发、民间借贷、房地产销售、原始股发行、加盟经营等形式逐渐升级包装为投资理财、财富管理、金融互助理财、海外上市、私募股权等形形色色的理财项目,骗取公众信任。
03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为彰显自己公司的实力,往往下大力度包装宣传,如在高档豪华的办公地点办公,在政府会议室宣讲、开展知识讲座,邀请学者、名人站台造势,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散发大量宣传单页,欺骗性很强。
04利用亲情友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业绩,也为了博取其他投资人的信任,往往会先挑熟人下手,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增多,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检察官提醒
天上掉下来的不一定是馅饼还有可能是陷阱,近些年,以消费返利为噱头的非法集资犯罪层出不穷,投资者一定要加强防范意识,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充分了解投资项目详情,不可偏听偏信,做到理性投资。
文字:第二检察部
图片: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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