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扬中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通过镇江市系统测试并成功上线运行,实现了我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库与省、市信用数据库的互联互通,今后我市企业的信用行为将在数据库中留下记录。
数据库涉及范围广
市发改经信委副主任包勇军对记者说:“我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上线运行,为企业建立了全面的信用档案,有力地助推了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据包勇军介绍,该数据库在前期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工作中,编制完成了《扬中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归集目录》,包含了4大类权利、个权利信息和个数据项,在保证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的前提下,去年9月30日基本完成了基础数据的归集。
据了解,该数据库的数据涉及商务局、地税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土局、环保局等32个部门和公共服务单位,数据库定期收集我市企业在环保、金融、纳税、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诚信记录。
依规提供信息服务
市民营经济发展科陈宇杰向记者介绍,为规范我市企业公共信息基础数据库信息服务工作,根据《江苏省企业信用征信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专门制定了《扬中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信用审查服务规定》。
在《服务规定》中我们可以看到,基于该数据库,可为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具有社会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金融机构、企业等服务对象,提供我市企业信用信息综合查询、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制作、信用信息订制等信息服务。
除了提供上述服务以外,该数据库还可以提供企业信用审查服务,根据我市企业《信用审查服务规定》,服务对象向信用审查的实施主体申请进行企业信用审查时,需要提交《企业信用审查申请表》、被查企业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果服务对象是企业的,还需要提供服务对象的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严格保障信息安全
公共信息数据库涉及到千家万户,而企业的信用信息更是涉及到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的方方面面,所以信息的安全保障显得尤为重要。
陈宇杰表示,在我市《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安全保障规定》中,对该数据库的系统运行维护机构和业务管理人员做了严格的安全保障要求。
安全保障规定》从保密教育、安全保密人员管理、安全保密部位管理、系统互联管理、软件安全管理、应急响应处理、病毒和漏洞防护等十二个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为我市的企业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健康运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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