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25日上午,我院民行科干警协同扬中市路救基金承办人对王某一家进行回访,带去了新年的问候与深情的关切。同时还邀请扬中电视台对王某的一家的境遇进行采访报道,希望借助更多社会力量帮助王某一家,也借机宣传检察职能,加大路救基金追偿力度,保护国有资产不流失。
年8月,为追回流失的国有资产,我院与路救基金办事处一起对、年的垫付的案件进行清理和追偿,在清理的过程发现王某家庭十分困难。王某与父亲年遭遇车祸,因经济困难,路救基金为其垫付了8万元的抢救费用。经抢救治疗,王某胸部以下瘫痪,父亲腿脚受伤,不能继续从事重体力劳动,王某四岁大的女儿又患有先天性耳聋,老母亲先天眼疾加上经常哭泣,导致失明。除了祖孙三代人的医药费,还要承担每年一万五千多的房租,沉重的家庭负担就靠王某的妻子打工维持,根本无法偿还发生事故时路救基金垫付的8万元抢救费用。检察干警认真研究江苏省路救基金管理办法,该办法有规定:对在交通事故中伤残的困难家庭可享受最高3万元的补助。检察干警及时联系路救基金办事处,召开工作会议,提出免除王某一家的垫付费用并给予王某3万元的补助。经过多次协商与沟通,最终江苏省路救办同意了这项提议,并及时拨付了3万元补助费,检察干警与路救基金承办人一同前往王某家,将温暖送到王某手中。
据悉,年8月,扬中市检察院联合扬中市路救基金网点对、年的路救基金追偿案件进行了清理,并支持路救基金管理人——紫金保险公司向法院集中起诉了34件追偿难度大的案件,涉案金额达70万余元,扬中市人民法院全数受理并开通绿色审查,已于年11月底前全部审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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